法制禮服網見習記者 王春? 通訊員 晉宣
  李某愛好手制槍支,通過網絡論壇,在“天貓商城”賣家的幫助下,購買槍支部件並偷偷製作兩隻手槍,數只野貓襯衫、山雀不幸成了槍下亡魂。近日,浙江省麗水市縉雲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製造槍支案,被告人李某一審以非法製造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
  李某今年37歲,縉雲縣宮前村人,沒有固定職業,喜歡上網襯衫逛貼吧、論壇。
  2012年4月,一個偶然的機會,李某在某獵壇上看到有人發帖,討論如何打獵,如何安裝槍支。天性愛玩好動商務中心又酷愛槍支的李某頓時來了興趣,立即註冊賬號加入論壇。經過幾天的摸索,他發現這家論壇的人氣很高,只要有人發帖提問,就一定會有人回答,可能是版主,也可能是網友。為了掩人耳目,論壇里的提問與回答都十分專業,每種槍支、部件都有自己特殊的“代號”。
  李某根據論壇里的教程,列出了製作槍支配件清單,如擊錘、燕尾導軌、彈簧、槍管等,讓他犯愁的是這些配件都屬於違禁品,在網路行銷哪裡可以買得到呢?
  同年6月底,李某終於在一個帖子里到了網址,打開後發現是“天貓商城”的一家商鋪,但該商鋪賣的卻是汽車配件。於是他通過“阿裡旺旺”聊天工具與賣家取得聯繫,一番對話後,認定對方的確是槍支配件販賣商。雙方談妥價格後,李某直接將款項打入了對方賬號,不久便收到了他所需要的槍支部件。
  槍支組裝完畢後,李某便前往附近的山上試槍。一天時間,數只野貓、山雀變成了李某的槍下亡魂。
  2012年8月,李某又購買並製作了一把氣槍贈予其表兄。
  2012年9月,李某之妻發現柜子里有一把手槍,詢問後方纔得知真相。在妻子的勸說下,李某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投案。並如實交代了其違法犯罪事實。經公安機關鑒定,該槍支是以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,且具有殺傷力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有關槍支管理法規,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,擅自組裝槍支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。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,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。  (原標題:從天貓上購買槍支配件 組裝後打野貓取樂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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